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印刷品印刷及广告宣传品制作供应商的公告
根据民族现行相关规定要求,为加强农产质量量安全监管聪明和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职业,阳泉市农业农村局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关于农产质量量安全监管聪明和法律法规两项内容的印刷品印刷及广告宣传品制作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称:农产质量量安全监管聪明和法律法规印刷品印刷及广告宣传品制作。
二、确定供应商: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从不少于三家报名机构中确定此次供货的供应单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供应商报名。公告结束后,从报名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承担本次项目的供货,并签订合同。
三、资料递交: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二)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相关报价及明细;
(五)最近3年(2022年3月至今)相关业绩;
(六)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七)送达地址: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7号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353-3308396
(八)截止时刻:2025年3月11日18:00。
(九)递交方式:采用密封投件、指定时刻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职业日。
来源: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